今年上半年,南寧市西鄉(xiāng)塘區(qū)法院陸續(xù)受理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,400多名大學生成被告。這些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的“704?;ā睒I(yè)務每人借貸7000元左右,大都拿來買高檔手機。法庭為保障被告大學生的合法權(quán)益,找到其中一些被告大學生,希望他們與原告方協(xié)商還錢,原告也表示,只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,放棄利息和違約金等費用。但只有3名大學生選擇一次性歸還了借款。令人驚奇的是,被起訴的大學生專門成立了QQ群!他們認為,國家打擊高利貸、非法放貸,而這個“校園貸”是非法放貸,所以他們借的錢可以不用還。
從感情上來說,筆者認為校園貸基本上是毒瘤,對校園的和諧穩(wěn)定造成了不少的威脅。關(guān)于校園貸的合法性問題,從理論上來講,大體是合法的。但是校園貸以及其他的小額貸款,對校園造成了這么大的沖擊,造成了那么多的社會問題,值得有關(guān)部門認真地反思一下,究竟為何會出現(xiàn)這樣的問題?相關(guān)的一些政策是不是應該收緊乃至取消?監(jiān)管是不是應該進一步加強?另外,雖然這一類公司的資質(zhì)和業(yè)務大體上是合法的,但從媒體披露的大量的案例來看,在具體操作上存在著不少違法違規(guī)行為。這也需要金融管理部門加強監(jiān)管,執(zhí)法部門加強打擊力度。
但這并不意味著我認同或者支持這些學生的舉動,相反,我覺得有些悲哀。作為大學生,應該在各種渠道接受過系統(tǒng)完整的法治教育,但這個慘痛事實告訴我們,法治教育的效果是相當有限的。
從法院受理金融公司訴訟這一事實來看,至少在現(xiàn)行法律制度之下,金融公司應該沒有違法。而大學生拒絕應訴,拒絕調(diào)解,拒絕還款,則是不折不扣的違法行為。作為大學生,沒有尊重法律的意識,沒有以自己的言行維護法治的意識,讓人感覺到非常之不解,也非常之遺憾。而從他們個人權(quán)利的角度來說,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這樣的行為會給自己帶來不少的風險——違法的記錄、不誠信的記錄,將會伴隨他們很長的時間,影響到他們的工作和生活。為了區(qū)區(qū)幾千塊錢,他們卻甘愿冒這么大的風險,讓人無語。
退一步來說,假定校園貸是違法的,是高利貸,這些學生的行為也很難說是正當?shù)?。明明知道是高利貸,為什么還要去貸款?如果一開始就抱著不還的想法去貸款,那豈不是“黑吃黑”?豈不是把自己又置身于違法的漩渦?如果是貸款之后發(fā)現(xiàn)有問題,那么為什么不報案?不用合法的手段、合法的程序來維權(quán)呢?
這件事情最令人痛心的,就是一些大學生從年齡上已經(jīng)成為一個公民,但思想意識上還沒有成長成為一個公民。作為公民,法治意識是最基本的素質(zhì)。從積極的層面來說,一個公民應該用自己的言行去支持法治社會的建設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。從消極的層面來說,一個公民應該具備用法律維護自己權(quán)利的意識。然而,這些大學生卻都是反著來做。不得不說,法治教育、法治社會的建設,路還長著呢。
(作者是華南理工大學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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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念